涉外商标纠纷引发的法律思考是什么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解析】一、问题的由来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跨越国境的民商事活动日渐频繁,相应的侵权纠纷呈增长态势,客观上需要各国加强司法协作,相互尊重各自的法律和司法判决,从而使礼让原则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发挥作用的空间有所扩大。

礼让原则是以国际礼让说为理论基础的、以在何种条件下适用外国民商事法律或者承认、执行外国法院的民商事判决为内容的国际私法原则。国际礼让说是以国际礼让——主权国家相互之间的尊重——作为适用外国法依据的国际私法学说,根据国际礼让说,在不损害国家主权和本国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本国法院可适用外国民事法律或执行外国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

然而,过分强调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有可能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同时也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调。为此,有学者主张,国家对于他国知识产权应通过法律给予尊重和承认,根据国家主权原则给予相应的国际礼让,通过这种互惠的方式使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得以发展。本文原则上赞成这种观点,具体到涉外商标纠纷而言,本文认为,不应简单地根据商标权的地域性而排斥外国法律的适用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最近,本文作者获悉了一起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此案所反映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有助于人们深入思考这个问题。

二、案情简介

H国A公司拥有一件在该国颇具知名度的注册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具体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为该国的民俗服装;H国B公司曾因在该国的民俗服装上使用与该商标实质相同的商标,而被H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其假冒了A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因此而承担了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销毁侵权商品的民事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案中,由于商标图案直接构成了服装图案中的显著部分,而不是以通常贴标的方式贴上去的,亦即商标与商品不可分离,故该国法院判决B公司销毁侵权商品,而不只是销毁侵权标识。

B公司被认定侵权后,发现A公司的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便将涉案商标作为本公司的商标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二十五类中的服装等商品。

A公司发现侵权商品后,立即采取了维权措施,以H国的销售商为被告,通过诉讼连续赢得了数起官司,此外,该公司还通过该国海关查获了数批假冒商品。

经多番调查,A公司获悉涉案假冒商品来源于中国C公司。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假冒行为,A公司曾考虑到中国大陆直接起诉C公司,但是,A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经调查后发现:C公司使用涉案商标的行为获得了B公司的授权,且B公司对涉案商标在中国大陆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而A公司在中国对涉案商标不享有任何权利,以致在中国告C公司胜诉的希望几乎为零。当A公司获知这些情况后,其放弃了在中国大陆直接起诉C公司的念头。

A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还设想过在H国从长远的观点看,在处理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对其他国家的法律给予必要的尊重和承认,有条件地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有助于更好地协调商标的国际私法保护,这对于我国大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乃至我国大陆的市场秩序也是有利的。”内以销售涉案假冒服装的销售商以及C公司、B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待该国法院判决生效后,再请求中国法院协助执行的维权方案,但考虑到H国与中国之间不存在相互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协议,遂放弃了该方案。此外,该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还就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咨询了多名法律人士,多数法律人士认为,A公司在中国大陆无“权”可维。最终,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在A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的斡旋下,通过协商,在A公司违背初衷、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之后,解决了它们之间的商标纠纷。

三、本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在本案中,B公司的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权益,破坏了H国内的市场竞争秩序,其行为明显是不正当的,而C公司的行为实质上也是不正当的。诚然,C公司使用涉案商标的行为取得了B公司的授权,而B公司在中国大陆“合法”地享有涉案商标的专用权,但是,C公司在商品的包装上以H国文字标记A公司的名称,并且还使用了与A公司惯常使用的防伪标记在外观上差不多的“防伪”标记,此外,C公司还明知其生产的使用涉案商标的H国民俗服装全部销往H国,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可知,C公司明显具有损害A公司的法人人格权以及该公司在H国内享有的商标权益并误导H国的消费者的侵权故意。而H国内的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批评A公司产品质量下降的事实也表明,C公司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很严重的。然而,包括A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在内的、为数众多法律人士却认为A公司的维权行动在中国大陆是徒劳的,这就不得不促使人们思考一个问题:究竟是人们对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和相关法的理解有偏差,还是B公司和C公司的不当行为原本就是为我国现行法律所鼓励的行为,抑或说B公司和C公司的不当行为是不为我国现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总之,B公司和C公司的行为都是不正当的。那么,究竟怎样看待商标权的地域性呢?商标权当然有地域性,但是,司法机关强调商标权的地域性的实质在于国内市场秩序的维护。具体到本案而言,B公司和C公司的行为与中国大陆的市场没有任何关系,而与H国的市场倒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在A公司与B公司、C公司的侵权纠纷中——假定A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如果我国司法机关根据商标权的地域性维护B公司和C公司的利益,其结果无疑是“损人不利己”的。所谓“损人”,是指损害A公司和H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谓“不利己”,是指并未真正维护中国的市场秩序。

四、礼让原则适用于本案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A公司未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公司与B公司、C公司之间的假冒商标侵权纠纷——事实上还包括侵犯A公司法人人格权的纠纷,致使该公司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本文认为,如果A公司在H国内以该国的销售商、B公司和C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待判决生效后,再来中国大陆申请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人民法院理应根据礼让原则执行H国法院的判决,而不宜以商标权的地域性或者我国与H国尚未签订相互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协议为由拒绝执行H国法院的判决。这是因为本案的案件事实完全符合礼让原则的适用条件。从近年来一些国家根据礼让原则适用外国法律或者执行外国法院生效判决的司法实践看,礼让原则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1)从实体上或者程序上更加公平地或者有效率地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2)不会因适用外国法律或执行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而对本国的国家利益或者公共秩序造成损害。其实,我国大陆的商标权人尤其是知名品牌所有人也同样面临在国外维权的问题,也需要外国法院尊重和承认中国大陆的法律或者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从长远的观点看,在处理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对其他国家的法律给予必要的尊重和承认,有条件地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有助于更好地协调商标的国际私法保护,这对于我国大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乃至我国大陆的市场秩序也是有利的。

一、问题的由来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跨越国境的民商事活动日渐频繁,相应的侵权纠纷呈增长态势,客观上需要各国加强司法协作,相互尊重各自的法律和司法判决,从而使礼让原则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发挥作用的空间有所扩大。

礼让原则是以国际礼让说为理论基础的、以在何种条件下适用外国民商事法律或者承认、执行外国法院的民商事判决为内容的国际私法原则。国际礼让说是以国际礼让——主权国家相互之间的尊重——作为适用外国法依据的国际私法学说,根据国际礼让说,在不损害国家主权和本国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本国法院可适用外国民事法律或执行外国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

然而,过分强调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有可能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同时也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调。为此,有学者主张,国家对于他国知识产权应通过法律给予尊重和承认,根据国家主权原则给予相应的国际礼让,通过这种互惠的方式使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得以发展。本文原则上赞成这种观点,具体到涉外商标纠纷而言,本文认为,不应简单地根据商标权的地域性而排斥外国法律的适用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最近,本文作者获悉了一起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此案所反映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有助于人们深入思考这个问题。

二、案情简介

H国A公司拥有一件在该国颇具知名度的注册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具体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为该国的民俗服装;H国B公司曾因在该国的民俗服装上使用与该商标实质相同的商标,而被H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其假冒了A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因此而承担了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销毁侵权商品的民事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案中,由于商标图案直接构成了服装图案中的显著部分,而不是以通常贴标的方式贴上去的,亦即商标与商品不可分离,故该国法院判决B公司销毁侵权商品,而不只是销毁侵权标识。

B公司被认定侵权后,发现A公司的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便将涉案商标作为本公司的商标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二十五类中的服装等商品。

A公司发现侵权商品后,立即采取了维权措施,以H国的销售商为被告,通过诉讼连续赢得了数起官司,此外,该公司还通过该国海关查获了数批假冒商品。

经多番调查,A公司获悉涉案假冒商品来源于中国C公司。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假冒行为,A公司曾考虑到中国大陆直接起诉C公司,但是,A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经调查后发现:C公司使用涉案商标的行为获得了B公司的授权,且B公司对涉案商标在中国大陆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而A公司在中国对涉案商标不享有任何权利,以致在中国告C公司胜诉的希望几乎为零。当A公司获知这些情况后,其放弃了在中国大陆直接起诉C公司的念头。

A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还设想过在H国从长远的观点看,在处理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对其他国家的法律给予必要的尊重和承认,有条件地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有助于更好地协调商标的国际私法保护,这对于我国大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乃至我国大陆的市场秩序也是有利的。”内以销售涉案假冒服装的销售商以及C公司、B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待该国法院判决生效后,再请求中国法院协助执行的维权方案,但考虑到H国与中国之间不存在相互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协议,遂放弃了该方案。此外,该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还就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咨询了多名法律人士,多数法律人士认为,A公司在中国大陆无“权”可维。最终,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在A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的斡旋下,通过协商,在A公司违背初衷、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之后,解决了它们之间的商标纠纷。

三、本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在本案中,B公司的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权益,破坏了H国内的市场竞争秩序,其行为明显是不正当的,而C公司的行为实质上也是不正当的。诚然,C公司使用涉案商标的行为取得了B公司的授权,而B公司在中国大陆“合法”地享有涉案商标的专用权,但是,C公司在商品的包装上以H国文字标记A公司的名称,并且还使用了与A公司惯常使用的防伪标记在外观上差不多的“防伪”标记,此外,C公司还明知其生产的使用涉案商标的H国民俗服装全部销往H国,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可知,C公司明显具有损害A公司的法人人格权以及该公司在H国内享有的商标权益并误导H国的消费者的侵权故意。而H国内的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批评A公司产品质量下降的事实也表明,C公司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很严重的。然而,包括A公司聘请的中方法律顾问团队在内的、为数众多法律人士却认为A公司的维权行动在中国大陆是徒劳的,这就不得不促使人们思考一个问题:究竟是人们对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和相关法的理解有偏差,还是B公司和C公司的不当行为原本就是为我国现行法律所鼓励的行为,抑或说B公司和C公司的不当行为是不为我国现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总之,B公司和C公司的行为都是不正当的。那么,究竟怎样看待商标权的地域性呢?商标权当然有地域性,但是,司法机关强调商标权的地域性的实质在于国内市场秩序的维护。具体到本案而言,B公司和C公司的行为与中国大陆的市场没有任何关系,而与H国的市场倒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在A公司与B公司、C公司的侵权纠纷中——假定A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如果我国司法机关根据商标权的地域性维护B公司和C公司的利益,其结果无疑是“损人不利己”的。所谓“损人”,是指损害A公司和H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谓“不利己”,是指并未真正维护中国的市场秩序。

四、礼让原则适用于本案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A公司未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公司与B公司、C公司之间的假冒商标侵权纠纷——事实上还包括侵犯A公司法人人格权的纠纷,致使该公司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本文认为,如果A公司在H国内以该国的销售商、B公司和C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待判决生效后,再来中国大陆申请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人民法院理应根据礼让原则执行H国法院的判决,而不宜以商标权的地域性或者我国与H国尚未签订相互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协议为由拒绝执行H国法院的判决。这是因为本案的案件事实完全符合礼让原则的适用条件。从近年来一些国家根据礼让原则适用外国法律或者执行外国法院生效判决的司法实践看,礼让原则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1)从实体上或者程序上更加公平地或者有效率地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2)不会因适用外国法律或执行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而对本国的国家利益或者公共秩序造成损害。其实,我国大陆的商标权人尤其是知名品牌所有人也同样面临在国外维权的问题,也需要外国法院尊重和承认中国大陆的法律或者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从长远的观点看,在处理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对其他国家的法律给予必要的尊重和承认,有条件地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有助于更好地协调商标的国际私法保护,这对于我国大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乃至我国大陆的市场秩序也是有利的。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7811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5月31日 01:27:33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6:18:32

相关推荐

  • 商标侵权如何申诉

    【解析】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事情不断发生,这样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给商标权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那么,遇到这种商标侵权的情况商标权人该如何申诉呢?商标侵权投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今天,知芒网小编就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侵权如何申诉 确定商标侵权后,分三步走: 第一步:收集证据。 证据是决定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权利人对侵权证…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500
  • 商标的显著特征有哪些

    【解析】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那么,商标的显著特征有哪些?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商标的显著特征有哪些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400
  • 形式上的审查的内容是怎样的

    【解析】形式上的审查简称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第一个想到的应该就是注册商标的审查。并且是对格式进行审查。那么,法律中是如何规定形式审查的呢?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形式上的审查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形式上的审查的内容是怎样的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二)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 (三)申请人名义、章…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400
  • 商标价值的体现有哪些

    【解析】衡量一个公司发展的好坏可以直接看这个公司的商标的价值,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在经过市场的洗礼之后它的商标也会价值变高。只有一些比较好的公司的商标才可以让这个公司得以长久的发展。大家知道商标价值是多少吗?今天知芒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商标价值的体现有哪些 1、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 商标的价值量是不确定的,且不断变化。相同的商标价值不等。…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300
  • 商标检索如何解决

    【解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关商标的事情是随处可见但是真正了解它的却很少。那么,商标检索如何解决?下面就和知芒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检索如何解决 预防和避免权利发生冲突的措施 1、建立统一的商号检索系统。同行业全国范围内检索商号,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具体执行。 由于目前企业名称是由全国各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来核准,同行业内, 虽然企业名称不允许相同或近…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300
  • 假冒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包括哪些

    【解析】假冒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那么假冒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包括哪些呢?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假冒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包括哪些 (1)未经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400
  • 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程序是怎样的

    【解析】商标异议复审案件是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程序是怎样的?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知芒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知芒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也就是非必经程序如…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400
  • 企业怎样进行商标侵权调查

    【解析】在注册公司时,需要事先确定好公司的名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几乎不会看到两个名称相同的企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不乏由于企业名称与某商标重名,而引起的侵权案件。企业怎样进行商标侵权调查?关于这个问题,知芒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企业怎样进行商标侵权调查 全面搜集证据材料,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一些公文、登记书、公证,举证侵权人对被侵权人造…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400
  • 应怎样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解析】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是标志所具有的观念或含义与标记对象即商品或服务不能有直接的相关性,或者只有很小的、间接的关联。应怎样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知芒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应怎样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一般情…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1日
    300
  • 怎样认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优点和不足

    【解析】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怎样认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优点和不足?下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怎样认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优点和不足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优点很多,最突出的有三点: 一是手续简便。商标申请人只需要通过一个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0日
    300
  • 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有哪些

    【解析】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那么,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有哪些?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0日
    400
  • 商标具体特征包括哪些

    【解析】商标(trademark)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那么,商标具体特征包括哪些?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商标具体特征包括哪些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0日
    300
  • 形式审查意见应该怎么写

    【解析】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的时候,会对公民的行政申请进行一定的审查。在进行审查的时候,行政机关有时候可以进行形式审查也可以进行实质审查,这取决于我国法律的规定了形式审查意见应该怎么写?请跟随知芒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形式审查意见应该怎么写 形式审查意见需要根据申请商标的具体情况进行书写,指出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形式审查简介 1.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0日
    300
  • 药品注册形式审查补充要求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解析】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等,要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药品进行注册,关于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相关部门要对其药品注册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有一般性要求,还有补充性要求。接下来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药品注册形式审查补充要求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药品注册形式审查补充要求: 一、关于新药注册申请 (一)新药及按照…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0日
    200
  • 国家食品药品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形式审查要点是什么

    【解析】我国对于药品的监管还是比较严格的,只要是有关的药品就是一定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的。首先要经过形式审核然后就是实质审核了。国家食品药品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形式审查要点有哪些?今天知芒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形式审查要点是什么 药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形式要求 注册申请资料报送2+1套(两套完整资料,第三套申报资料项目的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 2025年5月30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