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格式模板(刑事辩护词格式范文)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依法作为被告人XXX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出席法庭审理。为认真履行辩护职责,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害人XXX胸腰部有外伤史,无法排除本次损伤是由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可能性

龙口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龙)公(刑)鉴(伤检)字[2020]215号鉴定书载明:“伤者腰胸部有外伤史;影像学资料显示:右侧4-7肋新鲜性骨折、胸12,腰2新鲜性压缩性骨折,分别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6.4b条、5.9.3b之规定,分别构成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首先,根据此鉴定报告无法证明上述骨折是由被告人XXX的加害行为所致,被害人XXX本身具有腰胸部的外伤史,在无法具体查明腰胸部外伤史的前提下,不排除上述腰胸部新鲜性骨折处以前曾经受过外伤甚至是骨折的可能性。

其次,《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3规定了伤病关系处理原则,其4.3.2规定:“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鉴定报告中载明的腰胸部多处新鲜性骨折损伤程度确实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6.4b条、5.9.3b之规定,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但是并没有具体载明被害人XXX腰胸部具体的外伤史且在此次损伤中既往伤/病所发挥的作用。

综上,根据鉴定报告内容,在无法具体查明腰胸部外伤史以及外伤史在本次损伤作用的前提下,不能排除上述腰胸部新鲜性骨折处以前曾经受过外伤甚至是骨折的可能性。且在鉴定报告无法或没有载明被害人既往腰胸部外伤史对此次损伤发挥何种程度作用时,根据有利于被告人解释的原则,不宜直接认定被告人XXX对腰胸部一二级轻伤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二、案发后至被害人XXX住院,长达24小时,无法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被害人XXX与证人戚欣大(XXX配偶)的询问笔录均载明,案发日为2020年9月11日18时左右。案发日当晚被害人已经报警且没有追究被告人XXX任何法律责任。2020年9月12日17时左右,被害人因腰胸部疼痛住进北海医院。根据二人的询问笔录可以证明,其一,被害人XXX于案发当晚在警方出警的前提下没有追究被告人XXX任何法律责任,说明当时并未出现损害后果,XXX本人也无明显的疼痛感。其二,案发当晚距离被害人XXX去北海医院就医的时间长达24小时之久,在这24小时之内无法排除最后腰胸部骨折的实害后果为被害人本人自身抑或第三人所致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被害人XXX在案发当晚并没有追究被告人XXX任何法律责任,证明当时并未出现腰胸部骨折的实害后果,至少当时被害人自己都认为没有发生较为严重的实害后果,在此前提下,被害人于案发后长达24小时就医,无法证明相应的实害后果与24小时之前被告人的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且从常理上分析,被害人XXX案发时年龄已为60岁并发生多处骨折,当时就应该无法行走,至少有明显的疼痛感并及时就医,但案发后被害人将近24小时才去就医,这本身就说明其伤害后果并非被告人行为所致。

三、被害人XXX对自身伤情的加重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鉴定报告可知,被害人XXX以前具有腰胸部外伤史,且被害人XXX本人询问笔录中亲口承认,其于2020年9月12日早晨7时45分左右,在其感觉腰胸部出现疼痛的前提下,强行进行大量户外运动,并于当日17时去北海医院就诊。从被害人XXX陈述可知:其一,在案发后其曾经进行过户外运动,因此最后腰胸部的实害后果可能为被害人本人于案发第二天在户外运动时自己所致;其二,被害人XXX已经60岁,且曾有腰胸部外伤史,本人在明知自己曾经有过腰胸部外伤史且腰胸部疼痛的前提下,强行进行长时间的户外运动,造成自身伤情的加重,其本人对自身伤情加重的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被害人陈述可知, 实害后果的产生可能是由被害人在户外运动时自身所致,与被告人XXX案发当晚的行为并无任何因果关系,且对于伤情的加重被害人本人一定负有直接的责任。

四、被告人XXX的行为不足以导致腰胸部多处骨折的实害后果,不应被视为刑法所评价的具有现实危害性的加害行为

被告人XXX的多次讯问笔录,被害人XXX以及证人戚欣大的询问笔录中均载明被告人XXX曾对被害人实施过两种行为,第一种行为是被告人对被害人扔装有洗洁精的塑料瓶,第二种行为是被告人推搡被害人。

针对第一种行为,被告人XXX的多次讯问笔录中均载明,其向被害人扔装有洗洁精的塑料瓶,该塑料瓶只有矿泉水瓶大小且只装有半瓶洗洁精,并未击中被害人。证人戚欣大的询问笔录中载明,证人戚欣大并没有看清该塑料瓶是否打在被害人XXX腰部,仅凭被害人XXX陈述,无法直接证明腰胸部骨折为被告人扔装有洗洁精塑料瓶所致。被害人本人为52岁的女性,在相距三四米左右距离的情形下,向被害人扔只装有半瓶洗洁精塑料瓶的行为本身就不具有造成被害人多处骨折的现实可能性,且该行为本身不应该被看做为刑法所评价的具有现实危害性的加害行为。

针对第二种行为,无论是被害人陈述还是证人证言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均载明被告人只是推了被害人一把,被害人面部朝上坐在地上。首先被告人只是推了被害人一把,且当时在被害人家里院子里的水泥地,地上并无任何可以致使被害人腰胸部多处骨折的障碍物,因此该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被害人腰胸部多处骨折的实害后果,且该行为本身亦不应该被看做为刑法所评价的具有现实危害性的加害行为。

综上所述,无论是被告人向被害人扔塑料瓶,还是推了一把被害人的行为,均不足以导致被害人腰胸部多处骨折的实害后果,且二行为本身不应该被视为刑法所评价的具有现实危害性的加害行为。并且与上述一、二、三项辩护观点相互呼应,其实害后果与上述行为并无因果关系,且被害人对实害后果的发生具有直接责任。试想,如果一位50多岁的女性扔一个塑料瓶或推搡他人一下就要对多处骨折的实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不但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而且不被社会大众的一般观念所接受。

综上,本辩护人认为,首先,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XXX行为不足以导致腰胸部多处骨折的实害后果,不应被视为刑法所评价的具有现实危害性的加害行为;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对被告人定罪标准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然而,本案现有证据不但无法证实被告人的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无法排除本次损伤是由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可能性。最后被害人XXX对自身伤情的加重负有直接责任。因此敬请合议庭依法对被告人XXX判处无罪。谢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7773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5月30日 19:44:16
下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5:30:20

相关推荐

  • 自首的认定条件(刑事案件自首的认定标准)

    所谓自首,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也就是说,必须同时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才构成自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具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构成自首的两个条件中,自动投案是基础和前提,也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复杂的问题,那么,什么是自动投案呢?我们就用李四来举个例子,分情况说明:…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400
  • 非诉讼律师和诉讼律师的区别(经济诉讼律师费收费标准)

    有的律师主要是从事诉讼业务,有的律师是从事非诉讼业务。我今天就从自身的感受来谈谈这方面的事项。 一、律师的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是指主要从事的是哪方面业务来谈的,而不是纯粹的从事那一方面的业务来的。 律师所谓从事的是诉讼业务是指主要从事的是诉讼业务;律师从事的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主要从事的非诉讼业务。 比如讲律师从事的是法律顾问业务,里边主要的是非诉讼业务,其中…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500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遭受犯罪行为侵犯的被害人提起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活动。其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诉讼,但又依附于刑事诉讼,具有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的特殊性。 本文从现行法律规定出发,厘清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帮助代理律师在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还是附带诉讼之间,作出恰当的选择。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500
  •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有几种(中国现在两种执行死刑)

    在我国执行死刑有两种方式,枪毙或者注射死刑。如果说一个人被判处了死刑,那么他可以选择执行的方式吗?今天咱们来唠一唠死刑。 之前咱们说了注射死刑,很多网友问,如果说一个人被判处了死刑,那么他可以选择执行的方式吗?比如说选择枪决或者是注射死刑呢?当然不可以,其实在当今社会,已经有很多国家都对死刑进行了相当深的考虑,因为觉得死刑太残忍了,不人道,所以死刑慢慢地被无…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600
  • 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判缓刑一般交的罚金)

    一、缓刑的适用对象仅限于什么   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这里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罪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其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 …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600
  •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故意伤害的处罚规定)

    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标准 故意伤害案件中,侦查机关都会对受害人伤情进行鉴定,因为这关系到故意伤害的处罚的问题,一般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故意伤害轻微伤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标准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500
  • 开车撞死人判几年刑(肇事逃逸量刑标准)

    一般人都认为撞死人了肯定会坐牢。这个观点其实是不完全的,这其实是因为对交通肇事罪的片面认识,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交通事故里面处罚最重的罪名,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300
  • 无罪辩护是什么意思(十个经典无罪辩护案例解读)

    01案例一 王海泉涉嫌受贿二审无罪案 辩护律师 李扬、张志男,北京京麟律师事务所 案例简介 被告人王海泉系辽宁省东戴河新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葫芦岛市龙岗区检察院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以拖延办理施工手续、责令暂停施工等方式多次刁难建设施工单位并索贿10万元人民币。王海泉本人坚决否认。本案一审法院葫芦岛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海泉构成受贿罪,量刑二年有期徒刑。葫芦…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400
  •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讲解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

    生活中一个出现频率比较高的罪名——交通肇事罪。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这也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受害人或者侵害者。为了避免惹上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提醒和避免自己陷入诉讼之中,普通人了解交通肇事罪也就变得很有必要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算交通肇事罪?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算交通肇事罪?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 违反…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600
  • 妨碍公务罪处罚标准(袭警罪最新司法解释)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一、 妨害公务罪的认定 (一) 《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600
  • 关于反家暴法全文(反家暴法保护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 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罚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600
  •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有几种(交通事故正确处理程序步骤)

    常在路边走,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慌不要急,有人员伤亡记得马上打120,小磕小碰,冷静谨慎处理为妙,下面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供大家参考: 1、停车熄火,打开双闪 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红色三角),按规定放置危险警告标志。 2、查看事故车辆和人员 在做好警示后,要查看事故现场,评估事故严重程度。 如果事故…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500
  • 重伤害怎么判刑(造成他人重伤害的判刑规定)

    裁判要旨 重伤害案件是否适用缓刑应结合犯罪情节、再犯危险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考量。对犯罪情节应从犯罪动机、手段、后果、影响等综合考虑,对再犯危险应从行为的危险与行为人的危险两方面双重评价。更需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法治的导向,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审慎谦抑司法理念,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从而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案号一审:(2020)浙10…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400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多少年(故意伤害罪的案例解读)

    案例 2020年6月22日,张三(化名)在其家中与妻子小美因发生矛盾引发争吵,张三用手掐住被害人小美颈部,致使小美失去知觉瘫软在地,随后张三拨打110报警。后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重伤一级。张三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为,建议判处被告人张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三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 法院经…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700
  • 醉酒驾车处罚多少钱(酒驾和醉驾的法律处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1、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0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