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公司经理选举产生,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受董事会委托,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经理是公司的雇员,是董事会的辅助行机构,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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