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防暑降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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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别

劳动报酬与工时休假

维权服务使用平台

“宝安工会”微信公众号线上法律服务平台

案例简介

刘某在“宝安工会”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平台上留言,称其是某金属制品公司的普工,工作车间的温度很高,然而公司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经我区总工会线上线下介入处理后,职工拿到了足额的高温津贴。职工表示感谢。

具体内容

刘某在“宝安工会”微信公众号线上法律服务平台上留言显示:刘某是某金属制品公司的车间普工。刘某称,其工作车间无配备空调,主要使用风扇降温,公司负责人要求职工以车间内温度计的温度为证,拍照温度计显示33度以上的图片发给公司负责人,才会支付当日的高温津贴6.9元。刘某提供工资单上显示2021年6月的高温补贴总额为34.5元。刘某对此提出疑问,询问公司此举是否合法。

处理过程

宝安区总工会接到职工在“宝安工会”微信公众号线上法律服务平台上反映的问题后,第一时间介入核实并处理,首先电话联系职工了解详细情况,其次要求街道总工会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与企业了解情况、向企业普法宣传、监督企业改正,最后安排工会法律服务律师线上回复职工法律问题,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处理结果

公司已按规定向职工发放7月份的高温津贴。6月份只发了5天的高温津贴,并且发放标准为每天6.9元,职工的工资条上高温补贴一栏显示34.5元,经我区总工会线上线下介入处理,7月职工拿到了高温津贴248.4元,即每天13.8元,比上月的标准提高了一倍,每月提高200多元。公司表示以后会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后期回访职工,职工对结果非常满意,并对我区总工会表示感谢。

推广意义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要求,我省自2021年6月1日起调高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即每人每天13.8元,较以前的标准提高了一倍。新出台的办法很多企业并没有重视,还在沿用旧的标准,职工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我区总工会依托微信公众号打造的全新职工“指尖”法律服务平台,由专业律师在线解答职工各种法律问题,打造专属职工的“全天候”法律顾问,为职工开辟一条便捷维权、快速响应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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