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2、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
3、数据的提供。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
4、承揽方式。即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5、定作物的品质.定作物的品质及质量保证。
6、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主要约定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和方式
7、转包。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
8、双方权利义务。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9、留置。若定做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物。
10、就是合同违约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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