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之后,不可以再按民事侵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之后,不可以再按民事侵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工伤保险条例》就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但是,职业病除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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