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2021年4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式废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彻底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彻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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