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官方网站)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洛阳市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流动人员的就业管理,规范流动人员就业和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流动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流动人员及使用流动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市)以上地区的人员。第三条 市、县(市)劳动行政部门是流动人员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县(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具体管理流动人员就业工作。

公安、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流动人员就业管理工作。第四条 流动人员就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6周岁,从事有职业危害工种或繁重体力劳动的应年满18周岁;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暂住户口手续;

(三)持有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四)持有户口所在地和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五)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应持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第五条 流动人员就业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证卡合一”管理制度。

本市人员去外地就业或在本市跨县(市)就业的,应到市、县(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办理《河南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在本市就业的流动人员应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到市、县(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办理《河南省外来人员就业证》。

未在本市办理《河南省外来人员就业证》的流动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第六条 《河南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第七条 凡适宜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应优先招用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第八条 招用流动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将空岗人数、岗位工种、用工形式、使用时间等情况报市、县(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审核。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按市、县(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核准的空岗报告招用流动人员,并在招用后30日内携带流动人员花名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劳动合同》,到市、县(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办理流动就业登记手续,领取《河南省外来人员就业证》。

从事个体经营的流动人员,应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市、县(市)劳动力市源物场管理机构办理《河南省外来人员就业证》。第十条 用人单位和流动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向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缴纳有关费用。

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所收取费用主要用于流动人员就业管理和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依法与流动就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单位工资水平,与流动就业人员协商确定其劳动报酬。雹李液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所在市、县(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和拖欠。第十三条 流动就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应持有《扰罩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得上岗。

流动就业人员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和上岗后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流动就业人员从事饮食服务工作的,应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第十四条 流动就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流动就业人员发生劳动纠纷,应依据劳动合同协商解决,或到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也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劳动监察机构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对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员情况及流动人员务工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擅自招用流动人员或不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责令清退或补办手续,并按招用人数处以每人每天20元的罚款。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与招用的流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令限期补签合同,并按《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郑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办法(2020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保障外来人员和使用外来人员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来人员,是指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市区(不含上街区,下同)就业的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外来人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郑机构和外来成建制单位(简称用人单位,下同)的就业管理。外地专家、教授等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来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工作,用人单位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外籍人员在本市从业,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临时务工,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对外来人员就业实行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第五条 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的规定,遵守市民公约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社会秩序。第六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外来人员管理措施。

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实施。市内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来人员的就业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卫生健康、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经济联络机构,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外来人员就业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就业管理第七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单位招用外来人员的管理:

(一)市属及市属以上机关、事业组织和团体;

(二)国家、省、外地驻郑机构和招用非军籍外来人员的驻郑部队;

(三)市属及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

(四)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五)在市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培毕差机构参保的其他企业。其他用人单位招用外来人员的管理,由其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第八条 外来人员在本市就业前,应当参加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就配皮业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劳动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治安管理和市民道德规范等内容。第九条 外来人员在本市就业,应当持下列证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一)身份证或暂住证;

(二)就业前培训证明;

(三)已婚育龄人员的婚育状况查验证明。

外来人员在参加就业培训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第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人员,必须从已取得外来人员就业证的人员中招用。因特殊需要招用无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外来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在招用后10日内为被招用人员代办外来人员就业证。第十一条 政府规定用于安置本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就业的岗位,不得招用外来人员。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就业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禁止伪造、涂改、买卖、转借外来人员就业证。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人员,应当依法与被招用的外来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在招用后30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招用备案手续。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外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外来人员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招用的外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六条 外来成建制单位从事建筑、安装、装修、维修、搬运、装卸等业务,需持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进郑证明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明,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集体就业证。外来单位进入本市后新招用的外来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第三章 服务与保护第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外来人员为本市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被授予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可办理户口迁郑手续。第十八条 外来人员申请办理有关证件,手续齐全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刁难。第十九条 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用人单位应立即组数腊织抢救治疗,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费和抚恤金等有关费用。

天津市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流动人口就业管理,规范流动人口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的行为,保护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是指流入,流出劳动力的就业管理和用人单位招用流动劳动力的管理。

(一)流入、流出劳动力是指:外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常住人口流入本市,本市农村常住人口流入本市城镇,以及本市常住人口流出到外省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劳动力。

(二)用人单位招用流动劳动力的管理是指:对本市及进入本市的用人单位招用外省劳动力或本市农村劳动力的管理,包括对农民吵高和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的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部队以及居民家庭。其中还包括中央、外省驻津单位和来津从事生产、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 市劳动行政部门是本市流动人口就业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市流动人口就业进行宏观调控、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流动人口就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本市流动人口就业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全市流动人口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区、县和有关部门的流动人口就业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四)制定本市流入劳动力就业规划,公布禁止和限制招用流入劳动力的行业、工种;

(五)审批用人单位的招用流入劳动力计划;

(六)对在本市建立与流动人口就业有关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

(七)印制、发放和管理《天津市外来人员就业证》、《天津市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天津市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第五条 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是各区、县流动人口就业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本区、县流动人口就业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流动人口就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三)按照规定在本区、县内组织《就业证》、《登记卡》的发放和管理;

(四)指导本区、县与流动人口就业有关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

(五)组织指导所属街、乡、镇劳动部门的工作。第六条 街、乡、镇劳动部门,在上升盯级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办流动人口就业的一部分工作。其职责是:

(一)掌握本街、乡、镇的劳动力资源和流入劳动力状况。

(二)对个体经济组织、居民家庭招用的和到本街、乡、镇从事经商等活动的流入劳动力进行管理,并核发《就业证》。

(三)对本街、乡、镇常住人口中的劳动力到外省务工经商的,进行登记,并核发《登记卡》。

街、乡、镇劳动部门进行的上述工作,可参加到同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中进行。第七条 本市各级劳动部门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服务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经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外省劳动部门可在本市设立驻津工作机构,负责协调该省流入本市劳动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八条 流动人口就业应严格实行凭证管理。外省劳动力流入本市就业和本市劳动力流往外省就业,实行《登记卡》与《就业卡》证、卡合一的管理制度。本市农村劳动力流入本市城镇就业,实行《天津市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证》的管理制度。没有领取《登记证念厅》、《就业证》的流入劳动力,不得在本市就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第九条 流动人口就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必要的职业技术能力;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而影响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三)持有《居民身份证》,跨省流动的持有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登记卡》。第十条 用人单位拟招用流入劳动力,必须先从本市城镇劳动力中招用,在市和区、县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公开招聘15日后仍未招到或招足的,方可向劳动部门申请招用流入劳动力。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流入劳动力,必须按有关规定事先向劳动部门报送证明本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招用流入劳动力的批件、招聘简章和写明所招人员的工种、专业、人数、使用期限等内容的申请材料,经劳动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招用。

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官方网站)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61978.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17日 01:38:51
下一篇 2025年11月17日 01:38:56

相关推荐

  • 北京病假工资规定(北京病假工资规定2021)

    北京法律规定病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生病每个人都会有,但是无论大病小病都会耽误到自己的工作,如果是在上班期间的话,小感冒还好,碰上发烧之类的就比较麻烦了,这个时候就需要请假,但是请假有时候又不是那么好请,特别是在 北京 这个快节奏的城市,请个假确实是个头疼的事情,所以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北京法律规定…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劳动法第82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对企业的影响(这波分析全了)

    民法典规定消费者发生的质量损失对企业将产生哪些主要影响 加强服务过程的质量管理有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增强顾客“认牌”购买的心理倾向。研究表明,顾客购买服务的风险很大,为了降低风险他们往往对自己认可的企业或市场形象好的企业有较高的忠诚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服务质量与企业形象是互为相长的。一方面,…

    2026年10月10日
    000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怎么算)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2026年10月10日
    000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还是50%)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多少 一、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多少 1、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工资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明确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法律…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方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方式2020)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开除员工可以不予补偿,辞退员工需要补偿。1、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6年10月10日
    000
  • 五一法定节假日是几天(五一法定节假日是几天带薪)

    五一国家法定几天 2021年劳动节 法定节假日 只有2021年5月1日一天时间。2021年劳动节放假时间安排:5月1日-5月5日,放假5天。4月25日(周日)、5月8日(周六)上班。原则上五一期间只要 加班 就应该付 加班费 。只有5月1日是三倍 工资 ,其他是 双倍工资 (5月2日-5月5日)。劳…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就业证明怎么开(另活就业证明怎么开)

    就业证明怎么开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份有效的个人就业证明包括以下内容:1、题头:个人就业证明;2、正文内容:兹有我单位某某某,此处书写上身份证号;在某某部门工作,此处书写工作年限。最后标明特此证明。除此之外,证明上还需要写明单位名称、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报工伤必须24小时内备案吗(工伤怎么报备时限)

    工伤必须24小时报案吗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如申请资料齐全,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均会被主管行政机关予以受理。但劳动者因某些特殊情况遭遇工伤事故,虽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必须在24小时内报案,但还是越早及时报案越好,具体情形如下:1、如果遭受工伤是因为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河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或者…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国家政策有哪些(近十年国家政策有哪些)

    国家发展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推出股指期货;2、加快QDII和港股直通车,推出创业板和黄金期货;3、17大出台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4、进一步加息和收缩流动性、节能减排,治理污染;5、房地产行业调控;6、国有股划转政策;7、医疗体制改革;8、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出…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包含超过15年工龄被辞退怎么赔偿的词条

    我工作15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辞退我,应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辞退工作15年的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赔偿,应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残保金怎么计算(总分机构残保金怎么计算)

    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国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的保障金。以下是残保金计算公式,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一、残保金计算公式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

    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保障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内各种类型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劳动合同法解读(劳动合同法解读ppt)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及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及解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规定,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比如拖欠工资或者未缴纳社保的,员工离职时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6年10月10日
    200
  •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方式N+1)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开除员工可以不予补偿,辞退员工需要补偿。1、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6年10月10日
    100
  •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试用期工资怎么发 没有干满一个月)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百分之八十,并不…

    2026年10月10日
    100
  • 离职证明模板doc(离职证明模板简单)

    正规的离职证明怎么写_离职证明范文 离职 证明是为了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份材料,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离职证明模板,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更多员工离职相关 文章 内容推荐(↓↓↓)★★★ 员工离职报告范文 员工辞职申请书大全 公司员工个人原因辞职报告范文 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劳动合同解读(劳动合同解读ppt)

    劳动合同法37条内容及最新解读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19版)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

    2026年10月10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