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有何条件
1、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
二、股份质押要不要让渡股权
股份质押是不需要让渡股份的,只有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质权人才能将股份折价、拍卖等的方式实现债权。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质押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之一,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可以质押的权利有很多,主要包括银行票据、股权等,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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