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可能依据自身的情况改变房屋原有的结构,但改变结构的时候要取得物管的同意,承重墙是不能改变的,那么业主可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吗?
知芒网律师解答:
不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272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害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购房后对房屋进行装修便是行使所有权的一种表现。但是,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私自改造房屋结构的,物业公司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公司报告后,应依法对业主的行为予以制止或依法处理,此外,该业主的行为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害的,其他业主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知芒网律师解析: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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