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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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

发布告知书 告知书中明确

驾校的咨询联络点仅提供咨询服务

不得代收驾培费用

告知书明确,驾培机构(总校)在街面上设立的学员驾驶培训咨询联络点仅向市民提供学车咨询服务,提醒市民勿在咨询联络点缴纳任何费用,市民缴纳学员培训费用可与驾培机构(总校)直接联系,由总校收取,咨询联络点和教练员严禁代收培训费。市民在咨询前先拨打咨询联络点公示的驾培机构(总校)联系电话,确认该咨询联络点的合法性。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条例)

市民在驾培机构(总校)报名并缴费时,首先查看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收费公示表等与公示的驾培机构(总校)名称是否一致,在认真阅读《培训(服务)合同》内容后进行签订。缴纳培训费用时,请务必要求总校开具票据,《培训(服务)合同》和缴费票据须妥善保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条例)

缴纳考试费时,学员本人可在“交管12123”平台上自行操作缴纳,驾培机构(总校)、咨询联络点和教练员严禁代收学员考试费。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条例)

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本次附件公示的驾培机构(总校)地址为办理报名缴费、签订合同、取得票据等手续的唯一合法地点,市民可根据公示信息选择驾培机构,确保自身利益,共同维护全市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今后中心将随时向社会公布变动后的合法驾培机构(总校)信息,如果有相关疑问可拨打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9-87803481。

西安市区

合规驾培机构(总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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