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赠与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是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后评估房屋价值,缴纳相关税费,而后进行赠与公证,最后办理赠与过户。
知芒网律师解答:
赠与房屋协议未办理过户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协议是否有效与是否办理产权登记无关。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赠与人交付赠与物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没有撤销赠与,那么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我国《民法典》对房屋的产权变更是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确定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即使屋赠与行为有效,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河北虹天律师事务所朱红宇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合法的条件为:
1.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财产是赠与人自己所有的财产;
3.赠与与受赠与的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房产赠与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因为房产赠与合同在成立时生效,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否公证和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有关系的,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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