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价高,我国居民对租房的需求逐步扩大,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
知芒网律师解答:
1、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解除、并且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各自过错来分担违约责任。对于承租人未实际居住时或者搬离,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根据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合同无效后对于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尽管合同无效,但承租人在租房期间实际使用了违法建筑占有人的房屋财产,应当支付相应占有使用费。因承租的房屋系违章房屋导致合同无效,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剩余的租金、押金等合同约定的费用。
3、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知芒网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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