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的改变对债权人关系重大,新债务人的信誉和履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则债务的转让不能有效。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也不能任意拒绝债务的转移。债务转移后,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
知芒网律师解答:
债务转移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本案中,案外人J公司、被告H公司经债权人L同意,就本案中经工程量结算及交接将案外人J公司欠付原告剩余劳务费59万余元的债务全部转让给被告H公司并签订了协议,该债务转让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剩余劳务费。
闫辐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闫辐律师,中共党员,硕士文化程度,中国法学会会员,成县人民检察院兼职研究员,著有《模拟法庭刑事审判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类案类判研究》(2020年关中.天水法学论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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