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保险会给我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但是有时候会忘记了缴纳保费或者暂时资金不足没能支付到期保费,那么这个时候,保险合同是否自然终止呢?
知芒网律师解答:
忘缴保费,还有“宽限期”。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
买了一份需要长期缴纳保费(一般两年以上)的保险产品,万一有时候忘记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会给你一个宽限期,这个期限一般是60天。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不幸出了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一样承担赔付责任。当然,如果获得了全额赔付,是需要补交当年所需缴纳的保费。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保险产品都有宽限期,意外险这些消费型的保险,一般都是一次性缴费,所以不存在宽限期的说法。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姜懿烜律师解析:
1、宽限期0到60天。
长期型的保险,都有一个60天的缴费宽限期,若忘记缴保费,在此期间补缴保费,保险责任仍有效。保费,保险公司会有一定的宽限期、中止期和终止期。
2、中止期61天到2年。
如到61天时还未缴费,合同将会失效,进入中止期。合同失效后,保险公司对于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而且,保户办理合同复效时,不光要补缴保费,还要补缴利息,利息率也可能略高于保单保证利率。更麻烦的是,办理复效手续时,保险公司要重新进行核保,保险公司对照核保条件,认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要求,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复效。
3、终止期2年之后。
如果忘记缴费2年之后,投保人依旧未申请保单复效,则合同进入终止期。进入终止期的话,此保单就再也不能复效了,只能选择退保。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姜懿烜律师2008年起开始法律职业生涯,曾在北京某法院短暂供职。2012年起开始律师执业,长期为头部房地产公司、互联网公司、影视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擅长为客户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拥有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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