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析: 医院结算单丢失,一般是能补的。出院结算单、住院小结等资料丢失,可以前往医院的结算中心进行补办,医院在核实后通常可以予以补办,补办后的资料还可以用于医保报销。如果经过与医院协商,医院不同意补办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财政部门要求使用医疗收费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非法取得、作废和虚假的医疗收费票据;不得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出借、代开、虚开、擅自销毁医疗收费票据;不得将医疗收费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发票互相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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