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时候购房者在买房时,由于不懂法律且缺乏买房经验,非常容易吃亏,造成自己维权困难、有苦说不出的局面。所以,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到,考虑全面。将很多可能发生的风险都考虑到,就可能的风险与开发商约定好处理的方式,并将相关的约定写进购房合同。那么签购房合同时,需约定好的事项是什么?
知芒网律师解答: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吴宗楠律师解析:
常见的买房协议有以下几种:
1、定金协议:定金协议主要确定定金的额度及支付方式,定金协议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都有法律约束。定金协议主要包括:房屋情况概括,房屋交易情况,定金的额度及支付方式,其他的约定等。
2、房屋购买合同:房屋购买合同,是买房签署的最重要的合同。其主要说明、房屋权属、成交方式、成交价格、产权状况、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税费相关规定、权属转移登记、争议解决等。
3、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吴宗楠律师教育背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法学硕士,英国伦敦玛丽王后大学,国际仲裁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和英语文学学士。
吴律师亦具备优秀的争议解决能力、灵活的双语沟通能力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擅长为客户制订诉讼策略和争议解决方案,善于通过谈判平衡各方利益,忠实守护客户的声誉和利益。经常处理各类民商事争议有关的仲裁业务,以及在中国各级法院进行的诉讼与其他民商事程序。吴律师对于诉讼、仲裁理论和实务有着深刻的认知,其撰写的多篇论文被顶级国际期刊、国内主流媒体刊登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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