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为防止纠纷,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携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符合规定的进行公证。那么,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和条件有哪些呢?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所需的材料
放弃继承权公证所需的材料大致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知芒网提醒,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同时坚持继承权“全部放弃”或“全部接受”,而遗产可“部分放弃”的原则。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办理的条件
放弃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放弃继承的人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放弃继承必须在特定时间作出,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3.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
4.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5.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6.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三、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是的可以撤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另外如果确有其他足以撤销的事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是继承人自愿明确放弃继承权的也要去公证处进行继承权放弃的公证,需要携带上述必备的证件,然后公证处会出具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协议,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整理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和条件”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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