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债权债务抵销法律审查的要件主要包括:
1、当事人是否决定进行抵销;
2、当事人是否互负债务;
3、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是否相同;
4、该债务是否可以进行抵销;
5、一方的债务是否到期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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