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没有免费的法律援助的义务。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院是审判机关,没有法律援助机构,因此法院是没有免费法律援助的义务的。
【法律依据】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和《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支持律师行使辩护职能所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其提供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及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结、及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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