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公证是遗嘱人向公证处申请对所立遗嘱进行公证,以保障遗嘱的效力的行为,保证遗嘱继承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问:我爷爷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底下有四个儿子,天天都在担心自己立的遗嘱,会让兄弟几个反目,为了避免这个问题,想要进行遗嘱公证,那遗嘱公证应该如何进行申请?
答:一般来说老人订立的遗嘱没有规定要强制公证,是否公证由老人自行决定,不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要办理遗嘱公证,应该得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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