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女儿状告妈妈的财产分配不公不合理,因为妈妈只能分配自己的财产,并且分配自己的财产的时候女儿没有干涉的权利。父母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只有父母赠与给子女或者是去世之后遗留给子女,子女才有处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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