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民法典遗弃家庭成员是指遗弃需要被人抚养、扶养或者赡养的家庭成员,其中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兄弟姐妹。但是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那就不算遗弃。配偶如果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也不算遗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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