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

法律分析:我国颁布实施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颁布的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以上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计划生育工作有法可依,使依法管理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相统一,也提高了育龄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新规定

2021年8月我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法,主要有以下几点新规定:

1.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3.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4.支持优生优育: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

5.新增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规定: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原文

你说的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八条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编辑本段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人口发展规划论证会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十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编辑本段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重男轻女的后果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第二十二条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编辑本段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编辑本段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严禁非法性别鉴定

第三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第三十五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编辑本段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第三十七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编辑本段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各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或者居住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以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为目标,采取综合措施,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降低并稳定适度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第四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生育、节育与生殖保健合同管理制度。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生儿户口登记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综治、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第六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支持和配合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人口发展状况,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九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应当与所在地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奖励与优待等措施的落实。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村民、居民自治内容,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第十条 卫生计生、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优生优育、生理卫生、青春期和性健康等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义务。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第十二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应当执行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第十三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公开计划生育的规定和办事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十四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违法生育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将违法生育及社会抚养费欠缴情况纳入征信系统。第十五条 城镇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农村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按城镇计划生育规定生育。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补充规定》收养的子女计入现家庭子女数。第十六条 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的,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五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相当等级因公伤残人员;

(二)婚后不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补充规定》,城镇少数民族夫妻收养两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从事井下作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的;

(四)经州(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执行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有共同的责任。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省、市(州)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在经费上予以激励的机制;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扶持。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奖励专项经费。第六条 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统计、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自治的内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有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其职责和特点,支持和配合政府做好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第九条 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第十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统计等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十二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第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第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国家计划生育条例是什么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包括两个涵义:一是对国家或地区而言,政府应依据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政策,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指导,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生存环境相适应。二是对家庭或夫妇而言,育龄群众应考虑自身和家庭其他成员以及后代的权益,自觉而负责任地行使计划生育子女的权利,以实现对国家、社会、家庭以及子女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08857.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15日 21:05:16
下一篇 2025年11月15日 21:05:29

相关推荐

  • 差额比例(差额比例怎么计算)

    选举差额比例怎么计算 进行差额选举的,候选人人数比例应当按照如下方法计算: 如果进行直接选举的,差额比例应当为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进行间接选举的,差额选举的候选人比例应当达到候选名额的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 其中,如果最后的结果不是整数的,应当采取进一法而不是四舍五入的方法,例如候选人数的最终值为1.…

    2026年10月11日
    000
  • 浙江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浙江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咨询)

    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国家开放二胎后,许多人想要二胎。这时候就要先办单独二胎准生证了,看看下面的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吧。 准备资料如下: 1 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只需复印一方的即可。 2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各三份。 3 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各三份,户口的每一…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开放三孩(开放三孩政策时间)

    全面开放三胎 全面开放三胎 全面开放三胎,对于想要生育三胎的家庭来说,特别关心国家什么时候放开生育政策,如今生三胎的条件有哪些?从整体来上来,开放三胎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家老龄化问题,全面开放三胎。 全面开放三胎1 三胎政策何时全面放开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二胎,三胎政策暂未出台,但是从目前的…

    2026年10月10日
    000
  • 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21年)

    退伍军人一般有哪些安置办法? 退役士兵安置方式主要有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业、退休和国家供养四种。 01.政府安排工作 2011年以前,转业志愿兵(包括服役10年以上的士官)、城镇户籍退伍义务兵和士官、农村户籍退伍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

    2026年10月10日
    000
  • 讲民法典(讲民法典的老师)

    民法典内容 民法典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公平公正关键的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和非法人组织正中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非法人组织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利益受中国法律维护保…

    2026年10月10日
    000
  • 计划生育超生罚款(计划生育超生罚款标准)

    计划生育超生罚款标准 【法律分析】 我国是人口大国,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尽管现在放开了二胎,但是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在一些偏远农村,有的农民夫妻违反规定,生育了三胎,被计生部门发现后,会处以一定的罚款。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

    2026年10月10日
    000
  • 超生交了罚款算合法了吗(三孩政策放开)

    我违反了计划生育,把罚款交了还算违反吗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2026年10月10日
    100
  • 纳税人的钱哪去了(中国纳税人的钱都用到哪去了)

    个人所得税扣的钱都哪去了? 《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所以扣缴义务人扣的个人所得税钱,都会在次缴入国家金库。 纳税人的钱去哪里了哦纳税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学民法典讲民法典(民法与民法典)

    给孩子讲《民法典》(一)       “妈妈,你知道我们国家新颁布的《民法典》吗?”十岁的儿子在书房扯着嗓子问。       “知道啊,怎么了?”老母亲边洗衣服边回答。         “为什么现在才颁布《民法典》呀?我们不是都上下五千年历史了吗?妈妈快过来给我说说。”儿子焦急的叫我。       …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国安法内容(国安法内容主题演讲)

    国安法23条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安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婚假几天国家法定2020(婚假几天国家法定2020山东)

    婚假几天国家规定2022 【法律分析】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就业证明怎么开(另活就业证明怎么开)

    就业证明怎么开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份有效的个人就业证明包括以下内容:1、题头:个人就业证明;2、正文内容:兹有我单位某某某,此处书写上身份证号;在某某部门工作,此处书写工作年限。最后标明特此证明。除此之外,证明上还需要写明单位名称、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6年10月10日
    000
  • 上海单独二孩政策(上海开放二孩政策)

    上海最新二胎政策 不能。只有下列情况才能: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

    2026年10月10日
    100
  • 二胎政策放开(二胎政策放开正式文件)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2015年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2012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再度集纳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2015年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多年来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控制中国的人口增长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优生优育政策的指引下…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国家政策有哪些(近十年国家政策有哪些)

    国家发展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推出股指期货;2、加快QDII和港股直通车,推出创业板和黄金期货;3、17大出台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4、进一步加息和收缩流动性、节能减排,治理污染;5、房地产行业调控;6、国有股划转政策;7、医疗体制改革;8、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出…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包含超过15年工龄被辞退怎么赔偿的词条

    我工作15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辞退我,应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辞退工作15年的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赔偿,应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化促…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法制知识(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300字)

    法制知识有哪些? 1.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2.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3.其主要特点是强调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

    2026年10月10日
    200
  • 中央对摆地摊政策(中央政府对摆地摊政策)

    2021国家政策摆摊 尽管2020年国家调整了新的地摊政策,允许大家摆摊,但是2021年开始有些地方的城管又开始抓摆地摊的商贩了,国庆节马上临近,很多人打算去摆地摊,那么国庆摆摊城管放假吗?城管国庆放假多少天?下面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国庆摆摊城管放假吗 不放假。 针对国庆期间城区人员多、人流量大…

    2026年10月10日
    100
  • 独生子女证二胎(独生子女证二胎到几岁)

    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要二胎吗 法律分析:领了独生子女证还可以生二胎。我国已经于2021年8月20日修改了计划生育相关法律。即基于我国目前国情,提男女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的,但是应注意生二胎时需要把独生子女证注销掉。生育二胎需要做以下审批: (1)由…

    2026年10月10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