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义务的分类(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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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是我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期,我们来了解一下

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合同编中的绿色条款

合同编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义务的分类(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

条文

解析

合同履行是合同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以确保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除《合同法》规定的遵守约定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外,《民法典》增设了绿色原则,即当事人还应当依照《民法典》第9条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编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九条

【标的物包装方式】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合同义务的分类(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

条文

解析

包装方式,是指在交付时对标的物的包装方法,既包括包装物的材料,也包括对标的物包装的操作方式。包装方式对标的物的品质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那些易腐蚀、易碎、易潮、易变质的标的物,包装方式更为重要。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时,必须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本条源于《合同法》第156条,但增加了贯彻绿色原则的内容,即该类标的物没有通用的包装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包装,这是绿色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具体体现。

以上条款你是不是都学会了呢?

一起来看下这个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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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

事件:小明与房花似锦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由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地产建设工程停工,施工进度受到影响,交房延期,这种情形属于合理顺延吗?

合同义务的分类(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

解析:属于。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保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原则”对“私权利”进行了适度限制。每个民事主体都应该遵守“绿色原则”,小明和房花似锦房地产有限公司也不例外。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影响,每个人都深有感触。为了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公众利益,房花似锦房地产有限公司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令停工或限产,属于工期合理顺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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