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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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根据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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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长期无人认领能否归拾得人
问:遗失物长期无人认领能否归拾得人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遗失物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所以,遗失物自招领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不归拾得人所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其他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