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

  •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民法典效力待定的情形)

    一、 类型: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8周岁以上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 该种行为若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若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在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前,该行为就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2、 无权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