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原则规定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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