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认定标准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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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伤残认定标准及赔偿)
2022年1月9日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1、第十条修改为”工伤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2、第十一条第三款中的″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3、第十九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由省经办机构核定的,其职工的工伤保险认定事项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4、第二十二条中的”征收”修改为”核定″。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1年12月3…
2022年1月9日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1、第十条修改为”工伤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2、第十一条第三款中的″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3、第十九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由省经办机构核定的,其职工的工伤保险认定事项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4、第二十二条中的”征收”修改为”核定″。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1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