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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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民诉法理解与适用)
第三十三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首先,关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管辖不能违背法定的级别以及地域管辖,比如涉及不动产纠纷管辖,专利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海事纠纷管辖等; 其次,关于“第三十三条”的“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
第三十三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首先,关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管辖不能违背法定的级别以及地域管辖,比如涉及不动产纠纷管辖,专利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海事纠纷管辖等; 其次,关于“第三十三条”的“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