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管辖的规定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实行什么原则(劳动仲裁立案管辖的规定)

    法律是如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

    2025年2月9日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