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员工不同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双方因此未订立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后提出要求公司支付 入职起第二个月至离职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公司是否应承担不利后果? 员工提离职,双方起争执 邓某于2019年入职甲公司,2020年向公司提出离职。在职期间,邓某与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邓某个人购买社保,提出离职时,邓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甲公司提出…

    202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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