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

  • 民法典居民区200,民法典对居民区一楼商铺的规定?

    民法典对居民区一楼商铺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业主即房屋所有人,其负有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义务,不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比如不得将住宅改…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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