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流产假最新规定

  • 计划生育流产假最新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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