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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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计划生育条例(四川计划生育条例2021)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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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推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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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4)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三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经2014年1月22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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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内容 适婚年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 1、彻底废除社会抚养费征收; 2、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3、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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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计划生育(民法典计划生育全面开放)
民法典陪产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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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新的计划生育政策调整)
生育政策2022年新规定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新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是随着国情而变动的。计划生育新政策是,开放三胎政策。三胎政策是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对于三胎政策的实施,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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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计划生育条例(深圳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具有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户籍的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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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0)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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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022年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是啥法律分析:目前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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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02)
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我国公民(包括户籍在本市但在市外居住的居民)。第三条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人,是执行本地区、本单位人口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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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与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法律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 生育必须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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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1980)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以人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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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解读)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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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4) 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将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删去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第三项。二、将条例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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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书(计划生育证明书去哪里办)
办“计划生育证明书”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资料。办理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