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简述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管人一方有偿或无偿地保管寄存人交付的寄托物,并在期限届满或依寄存人请求时将原物返还寄存人的合同。又称寄托合同。 它的法律特征是∶ ①以临时转移寄存物占有为内容。保管人只能在保管有效期内占有寄存物,但不得使用,更不得加以处分。 ②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 自寄存物交付时起成立。 ③一般是以特定物为标的物。当保管人在合同期满或寄存人请…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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