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补充协议增加施工内容

  • 建设工程补充协议增加施工内容(工程增补合同协议模板)

    申请人甲因与被申请人某建工集团第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贵州省铜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甲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认定乙已付款47404700元错误,已付款应为46830764元。原审判决认定的已付款金额只是乙出纳记账数字,不是实际支付的工程款,其中利息及过节费用573936元、管理费5万元,系乙单…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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