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解释二21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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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司法解释二21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条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条文】 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理解与适用 债的清偿抵充顺序不同于人民法院执行清偿顺序。当执行款不足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条文】 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理解与适用 债的清偿抵充顺序不同于人民法院执行清偿顺序。当执行款不足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