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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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公司法解释一(关于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
我国公司法首次颁布于1993年12月29日,其间虽然经过了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第13次常委会的第一次修订和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第11次常委会的第二次修订,但这两次修订都属于微调,仅涉及几个条款。可以说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第18次常委会通过的修订后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才是自1993年以来的一次真正修订。 新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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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全文(关于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
阅读提示:首先要明确的是,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有的地方法院甚至规定法院受理解散公司案件后,应当先行调解。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股东愿意收购原告的股份并就受让价格协商一致,或者各方同意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但是,解散公司诉讼事关公司是否存续,此类变更之诉涉及公司及其广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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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二款(关于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
出台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 解释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