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地约定不明的的处理

  •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管辖地约定不明的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就讲一讲几种常见的约定管辖不明的情形。 1.约定“向当地法院起诉” 此种情况,“当地”是指哪里的当地,是指原告方的当地,还是…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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