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无营业执照经营处罚方法)

    案例要旨 1.玩忽职守类犯罪罪名竞合时,应遵循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未在合同上签字署名,但接受委派,在负责签订、履行合同的调查、核实、商谈等工作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被骗的,依法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 2020年第122集,第1353号 01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琦筠,男,1975年7月5…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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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

    案例要旨 1.玩忽职守类犯罪罪名竞合时,应遵循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未在合同上签字署名,但接受委派,在负责签订、履行合同的调查、核实、商谈等工作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被骗的,依法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 2020年第122集,第1353号 01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琦筠,男,1975年7月5…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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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违法经营会受到处罚方法)

    一、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犯罪构成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

    2025年2月7日 法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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