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 法院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以物抵债最新司法解释)

    涉及“以物抵债”的相关法律、解释、意见、纪要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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