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权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除了被告住所地外,合同履行地也是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实践中,依据 “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海淀法院法官将以案释法,就涉“合同履行地”管辖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案例一:当事人协议约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的,应载明具体的“履行地点” 北京市通州…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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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关于房屋纠纷的最新法律)

    1.在房屋登记制度尚不完善时,双方并未订立书面协议,如何确认农村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存在【张某清与冯某霞、崔某、新乡市新华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侵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年第5期】 案例要旨:对于发生在房屋登记制度尚不完善时的案件,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协议时,确认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存在,应结合实际履行情况,考虑买受人是否支付了对价,房屋价值与支付…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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