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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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释义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释义]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本条所指的从业人员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人员,即领导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人员、普通职工。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释义]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本条所指的从业人员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人员,即领导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人员、普通职工。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