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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