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晚婚晚育假(取消晚婚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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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晚婚晚育假取消了

“晚婚假取消了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广东取消晚婚晚育假产假增加30天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法规、决定和决议草案。备受关注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表决,最后以55票赞成票获全票通过。下面是大学高考收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人大网发布公告,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公布,并称条例将自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法规重要内容

修改一览

关键词:提倡二孩

旧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新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关键词:生育登记制度

变化:由原来的二孩生育审批制度改为“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新条例规定:“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关键词:奖励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新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关键词:信用体系

新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焦点一

一对夫妻两个子女收养的不影响

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实施以后,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焦点二

合法生育产妇可享30天假

近日大龄未婚青年高度关注的晚婚晚育假是否取消,也有了最终答案。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也就是说,原来“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的青年们,从1月1日起,将没有了10天的“晚婚”假期,只剩下3天的婚假。

除了广东原来15天的晚育假被取消了,产妇假期也发生了变化。新条例还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也就是说,从元旦起,广东的夫妻,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焦点三

诚信管理生二孩只登记无审批

新条例规定,取消了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即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虽然看上去“登记”比“审批”简单多了,但不意味这对计划生育的管理将会进一步“放松”。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而对于民众关心的上环、结扎等节育措施问题,新条例规定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已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今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也不用担心“无证”应聘工作、租房子会遇到困难了。新条例已经取消了相关规定。

官方声音

“全面两孩”还是计划生育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坚决拥护中央决定,高度重视生育政策调整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多方协调、抓紧推进,才使得《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能如此快速地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对于社会上流传的一些诸如“计划生育放开了”、“我国将不再实行计划生育”等不实言论,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回应,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更绝不是对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否定。

广东省卫计委强调,“全面两孩”仍然是计划生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取消晚婚晚育假(取消晚婚晚育假?)

晚婚晚育假真的是否取消了

在我国公民的晚婚晚育假取消了,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进行结婚登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晚婚晚育政策取消了吗

晚婚晚育政策并没有取消,依然是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重要内容之

一,只是如今已经取消掉了晚婚假而已。晚婚面临是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往后推迟三周岁,晚育则一般为24周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国家为什么取消晚婚假

原因如下1、其实因为之前我国人口数量太多,所以国家为了控制人口,实施了晚婚晚育假期政策,因为休假时间比较长,所以实施之后效果很显著。

2、不过现在就算没有晚婚晚育政策,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晚婚晚育,毕竟绝大多数年轻人接受道德教育水平是不一样的,等大学毕业出来之后,基本上都会达到国家规定的晚婚晚育年龄,所以就没有必要再实施这个政策啦。

3、另外鼓励大家晚婚晚育之后,发现现在社会人口已经严重老龄化了,如果再不取消晚婚假,人口老龄化就会越来越严重,所以现在只能取消这个政策。

目前大家要结婚只能请3天假期,这3天婚假公司里是正常发放工资的,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

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吗

关于晚婚晚育假的问题。法律修订之前,我们是鼓励晚婚晚育,其中有关于晚婚假的规定,晚育假也有。这次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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