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司法解释全文(渎职司法解释一)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第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第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五条 国家机关负责人员违法决定,或者指使、授意、强令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构成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的渎职犯罪,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第九章的规定追究国家机关负有责任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具体执行人员,应当在综合认定其行为性质、是否提出反对意见、危害结果大小等情节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应当判处的刑罚。第六条 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有数个危害结果的,从最后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第七条 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适用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 本解释规定的“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渎职犯罪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立案后至提起公诉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一并计入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

债务人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或者因行为人的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等,致使债权已经无法实现的,无法实现的债权部分应当认定为渎职犯罪的经济损失。

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第九条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什么是渎职罪

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必须是自身享有现实的职务权利,经选举或委任从事国家公共事务的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渎职罪主体。在渎职罪主体的认定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存在“身份论”(主体是否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分)和“职权论”(主体从事的活动是否是公务活动、是否在履行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的争论,为解决渎职罪主体认定上的纷争,最高司法机关曾经多次作出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就指出:在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在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指出,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的,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对渎职罪主体的解释,也体现了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同的精神。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受委派承担监管职责的狱医,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北京识广律师事务所)

渎职罪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如果是朋友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还不上,那么就需要当事人到发卡行或者是当地的银行总部去进行相关的说明解释。出示自己没有使用该信用卡的证据是朋友在使用,然后由银行进行配合对使用信用卡的实际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尽量还一部分表示诚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渎职罪司法解释全文(渎职司法解释一)

渎职犯罪的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大多数渎职犯罪都是以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的,在许多情形下,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两者之间并不同步,往往存在时间差,这就涉及到如何计算渎职罪结果犯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渎职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具体标准,才开始计算追诉期限,当然,这里的危害后果可能是危害行为一发生就造成了达到追诉标准的结果,也可能是一次危害行为带来的每次损失后果累计而成的危害后果。另外,追诉期限以法定最高刑为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犯罪行为人所触犯之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法定最高刑应当是指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最高刑,如果犯罪行为人所涉罪名的同条或同款中有数个量刑幅度时,法定最高刑应是指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最高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六条 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数个危害结果的,从最后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82160.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6年9月22日 11:14:43
下一篇 2026年9月22日 11:18:43

相关推荐

  • 新民诉法(新民诉法全文2021)

    新民诉法典修正时间 2022年1月1日。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所以新民诉法典修正时间是2022年1月1日。 法典(拉丁语:codex),指就某一现行的部门法进行编纂而制定的比较系统的…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址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死缓(死缓2年执行是不是就不用死)

    什么是死缓 【法律分析】 死缓是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是特殊的死刑执行制度。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会死吗)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一、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二、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

    2026年10月9日
    000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

    2026年10月9日
    100
  •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什么负责(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什么负责单选题)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什么负责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什么负责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负责,按照相关规定…

    2026年10月9日
    100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

    2026年10月9日
    300
  • 渎职罪主体(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渎职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渎职罪 的主体包括: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按照规定,属于国家机构序列的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依照法律、 法规 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此类…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9日
    100
  •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主要在于请求权的规定。具体而言,即在请求权抗辩中,要区别对待,不可以一概而论,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是不可以抗辩的。因此对于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存在具体详细的…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9日
    000
  • 查询最新法律法规的网站(法律法规在线查询)

    最新法律法规在哪里查 最新法律法规可以在以下网站查询: 1.最高人民法院 2.中国裁判文书网 3.北大法宝 4.北大法意 5.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 7.中国法律信息网 8.法律图书馆 9.中国民商法律网 10.法信 11.无讼案例 12.聚法案例 13.中国民商法律…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9日
    000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明确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该条…

    2026年10月9日
    200
  •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什么负责(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啥负责)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负责?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人民法…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9日
    000
  • 死刑立即执行能活几天(死刑立即执行能活几天 新闻)

    死刑立即执行可以活几天 死刑立即执行 ,一般是七天。在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 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判决可能有错误等情形的,则应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死刑 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8日
    000
  • 死刑如何执行(什么样才能判死刑)

    死刑怎么执行 死刑的执行方式有两种:枪毙死亡和注射死亡。 【法律分析】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法律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我国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死刑只适…

    2026年10月8日
    000
  • 渎职是什么意思?(渎是什么意思?)

    渎职是什么意思 渎职是指专业服务者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2026年10月8日
    000
  • 口袋罪(口袋罪是好还是不好)

    三大口袋罪死了多少 没有死亡。三大口袋罪讲述的是法律的兜底条款和罪名,为达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的目标而设立的。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即三大口袋罪。 口袋罪是什么意思 一个罪名,就能够容纳许多种犯罪行为,“口袋罪”是一个很形象的称谓。当年,“口袋罪”固然为司法者处理一些法律界限不清、罪行性质…

    2026年10月8日
    000
  • 自首司法解释(自首司法解释一)

    自首的认定司法解释 自首的认定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等情形,属于自首。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

    2026年10月7日
    000
  • 新民诉法(新民诉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2年新民诉法实施时间 法律分析: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20…

    2026年10月7日
    100
  • 民法典现状(民法典诞生的看法)

    关于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你了解多少?如何评价其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和价值?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重在保护人们的私有权利,一些民事活动比如合同签订、公司设立,以及缴纳物业费、离婚,都体现…

    2026年10月7日
    200
  • 民法典概览(概述民法典)

    关于抵押权与保证期间的问题 1、连带保证属于保证人保,不存在抵押物。 2、根据担保法解释3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3、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没有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保证期间经过的,保证人…

    2026年10月7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