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厦门民事律师-离婚时要把户口迁走吗?
律师解答:
离婚时要把户口迁走吗?
离婚时,户口不是必须要迁走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或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对于户口迁出有约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迁出,或者是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对于户口也有判决的,也应当按照判决进行迁出 。其余的,看当事人的意愿,有时候迁出户口对于自身比较方便就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时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离婚时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并落入父母的户口簿上,前提是父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时不迁户口还能再婚吗?
离婚时不迁户口不一定能再婚,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是男方,男方可以再婚,但是如果前任妻子的户口不迁出,则新任妻子无法落户在男方家庭;
2、如果是女方,不会影响其再婚。但女方要考虑再婚后户口要不要迁入现任配偶的家庭。户籍和婚姻状况是两回事,它们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彼此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混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离婚时户口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其他人还看了:
★ 竞业限制补偿金最低是多少?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 两人打架一方有轻微伤一方有困难住院一方有病住院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7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