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要做到什么)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家庭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0条规定:“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也就是说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是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既调整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也调整家庭之中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就是结婚时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离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的处理离婚问题。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诉至法院解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条概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分为五章,分别是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

第一章一般规定

有6个条文,其中第1040条规定的是调整对象和范围;第1041条至1043条三个条文规定的是婚姻家庭制度的立法价值和基本原则,第1044条规定的是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第1045条是关于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范围的规定。

本章重点内容之一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第1041条规定明确了四项基本原则,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和特殊保护原则。

本章重点内容之二是近亲属的范围,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即上三代、下三代。

第二章结婚

主要规定了结婚的条件、程序、婚姻的无效和可撤销等内容。

第1047条是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是周岁。

第1049条是关于结婚登记制度的规定,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婚姻关系确定。

第1051条是关于婚姻无效具体情形的规定,婚姻无效的三种法定情形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的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可撤销的情形有二种,一种情形是胁迫,另一种情形是重大疾病不知情。第1052条是关于胁迫的可撤销婚姻的规定,第1053条是关于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撤销的除斥期是一年。

第三章家庭关系

本章共有二十一条,分为二节,第一节是夫妻关系,第二节是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1060条关于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发生的民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1061条关于夫妻之间相互继承权的规定,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一半是继承财产,在没有被继承人遗属的情形下,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均分遗产。

第1062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薪收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

第1063条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金、遗属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品。

第1064条关于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内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第1065条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规定,所谓约定财产制度,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特别注意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中,第1067条是关于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的规定。第1069条是关于子女尊重父母婚姻自由权利的规定。第1071条是关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的规定。第1072条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第1074条是关于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第1075条是关于兄弟姐妹间的抚养义务的规定。

第四章离婚

又称为婚姻解除,是指夫妻在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第1077条是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1078条是关于登记离婚审查标准的规定。第1079条是关于诉讼离婚调解程序和离婚条件的规定。第1084条是关于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1085条是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的规定。第1086条是关于子女探望权及其行使的规定。第1087条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的规定。第1088条关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规定。第1089条是关于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责任的规定。

第五章收养

收养是自然人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法律行为。

第1093条是关于被收养人范围的规定。第1094条是送养人范围的规定。第1098条是关于收养人条件的规定。第199条是关于收养三代以内旁系 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第1100条是关于收养子女人数的规定。第1105条是关于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的规定。第1108条是关于优先抚养权的规定。第1111条是关于收养效力的规定。第1114条是关于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第1118条是关于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要做到什么)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四条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

第六条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第九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第十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7749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15日 04:35:58
下一篇 2025年11月15日 04:36:06

相关推荐

  • 公司自行清算(公司自行清算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30日内)

    公司自行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自行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是这样的: 1、公司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组成清算组; 2、清算组成立之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对债权进行登记; 3、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有剩余财产的,应当对股东进行分配; 4、清算结束后,…

    2026年8月25日
    100
  • 民法典计划生育(民法典计划生育全面开放)

    民法典陪产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

    2026年8月25日
    200
  • 结婚22条规则(婚约22条)

    新婚姻法22条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婚姻法 》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的内容是什么? 当事人 结婚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

    2026年8月25日
    000
  • 浙江单独二胎(浙江单独二胎补贴)

    浙江省二胎政策 原则上不可以! 生育二胎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

    2026年8月25日
    100
  • 2020年民法典全文(2020年民法典全文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2026年8月25日
    200
  •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流程)

    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2026年8月25日
    100
  • 诉讼费计算标准(人身损害诉讼费计算标准)

    诉讼费计算方法标准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026年8月25日
    000
  • 社会抚养费标准(成都市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

    社会抚养费怎么收取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计征基数; 4、符合法定再生…

    2026年8月25日
    100
  • 2020年离婚新政策(2020年离婚新政策30天冷静期)

    2020年离婚新规定 其实在我国,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例如婚姻法一直都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以及“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026年8月25日
    200
  • 民事责任能力(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

    公民的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应定义为系指自然人对其实施的不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或能力。有民事责任能力者(含有部分民事责任能力者),即须对其不法行为所致损害于其民事责任能力范围内负相应的民事责任,无民事责任能力者,则不负赔偿责任,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由其亲权人或监护人承担民事…

    2026年8月25日
    000
  • 立法技术(立法技术原理)

    德国民法典的立法技术 德国民法典在立法技术方面的高超的成就,一直是脍炙人口的。这种成就表现在:在大的方面,整个法典的体系十分合理,逻辑性强;在规定方法上,采取适度的概括方法;在用语方面,名目做到精确一致。以下就这三点加以说明,然后指出其优越之处。 德国民法典的体系是五编制,前面已论述了五编分立的理论…

    2026年8月25日
    000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内容 适婚年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 1、彻底废除社会抚养费征收; 2、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3、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

    2026年8月25日
    100
  • 处分权(处分权限)

    什么是处分权?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 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处分权在多数情况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使所有权与处分权分离,形…

    2026年8月25日
    100
  • 单亲(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单亲家庭的概念如下:孩子只跟随父亲生活,或者只跟随母亲的生活家庭。单亲家庭包括因为父母离婚导致的单亲家庭,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导致的单亲家庭。并且因离婚导致单亲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依据…

    2025年12月5日
    000
  • 破产管理(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不包括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不包括审查和确认债权。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在我国现行立法中被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

    2025年12月5日
    200
  • 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标准范围 国家赔偿标准范围如下: (一)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审判和执行的顺利进行,依法采取的排除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强制措施。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采取以存在妨害诉讼的行为为前提。关于妨害诉讼的行为,包括违反法…

    2025年12月5日
    200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4)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三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经2014年1月22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

    2025年12月5日
    200
  • 全面二胎政策(全面二孩政策用英语怎么说)

    开放二胎政策哪一年 2016年1月1日起,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向全国人民宣告,两孩生育新政策全面实施。 我国正式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而并非“二胎生育政策”。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

    2025年12月5日
    100
  • 离婚诉讼状怎么写(离婚诉讼状怎么写样板女方)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起诉状离婚写法如下: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

    2025年12月5日
    200
  • 计生法律法规(计生法律法规内容)

    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新规定 2021年8月我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法,主要有以下几点新规定: 1.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3.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

    2025年12月5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