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2007年8月29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公布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五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 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第九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二)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三条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间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向做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经公安机关同意方可变更。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内容以及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规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承办者取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书面告知做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公安机关颁发的准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办者索取门票。

  第十八条 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发现持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员,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负责,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责成或者会同有关公安机关制订更加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61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9日 00:34:47
下一篇 2025年3月9日 00:42:50

相关推荐

  •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电话举报电话(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电话举报电话安全)

    中国报警电话 报警电话是110。 110 是我国的公安报警电话,负责受理紧急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报案,并接受群众突遇的或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110 公安报警电话属于特殊号码,拨打和接听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110 公安报警电话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虚构警情和其他恶意骚扰行为将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的正常运行、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该…

    2025年4月2日
    400
  • 安全协议书怎么写(学校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安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具体如下: 1、甲方的身份信息; 2、乙方的身份信息; 3、甲方应当承担何种安全责任; 4、乙方应当承担何种义务; 5、双方关于安全合同履行的期限和其报酬; 6、安全合同履行的地点; 7、违约责任; 8、双方发生争议后,其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一、安全合同协议书格式具体如下: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乙…

    2025年3月31日
    500
  •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

    2025年3月31日
    400
  • 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必须吃坏了肚子才能赔偿吗)

    食品安全问题赔偿标准 法律规定的食品问题的赔偿标准为最低赔偿1000元。消费者发现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生产者出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所付价款十倍或者遭受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增加到一千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

    2025年3月31日
    300
  • 安全责任书模板(个人安全责任书模板)

    2022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 现如今,各种 责任书 频频出现,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 安全生产 责任书模板,欢迎大家来阅读。 2022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1 一、职责 (1)通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公司“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工作实际,贯穿到…

    2025年3月31日
    300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以下8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国务院令第296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5、《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6、《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 7、《国务…

    2025年3月31日
    400
  • 食品安全司法解释(食品安全司法解释一)

    食品安全法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食品安全法赔偿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

    2025年3月31日
    400
  • 食品安全法148条解读1000元(食品安全法150条)

    能否解释一下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的“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意思 这是一个惩罚性赔偿的条例,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你向商家或者成产厂家购买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因为食品造成身体损伤时,可以要求商家或者厂家根据你购买的商品的价格的十倍或者给你造成损失的三倍来进行索赔。 如果商品价格的十倍或者对你带来的损失十倍低于一千元时,按一千元算,高于一千元…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交管12123官网app下载(交管12123官网app下载最新版安全教育平台)

    12123南宁交警网app下载在哪里 ;     处于南宁的车主在路上行驶,都会经历貌似违章了但不确定,或者担心是否被监控摄像头抓个正着,便会想查有没有违章记录。       有些车主了解到公安机关有一个叫“交管12123”的手机软件能够查询违章,但不清楚在哪里,如何查询。              下面是交管12123 APP的下载以及违章查询方法:   …

    2025年3月31日
    300
  • 房屋出租协议书怎么写(房屋出租协议书怎么写包括人生安全)

    房屋出租合同协议书6篇 租房合同一般约定了承租人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双方该承担的责任等内容。那么关于租房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的房屋出租合同 协议书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房屋出租合同协议书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2025年3月31日
    3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

    2025年3月31日
    400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21(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21全文)

    食品安全法2021最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

    2025年3月31日
    400
  • 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

    土石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土石方工程分几种性质,一种是场地平整,一种是开劈石山。那么对于土石方工程 承包合同 你又有多少了解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 ,感谢您的欣赏。 土石方工程施工承包 合同范本 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将____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及污水…

    2025年3月31日
    300
  •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安全责任)

    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装修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灵猫家装监理为你总结了这些要点: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 在签订装修合同、施工合同时,要特别留心装饰公司的名称,即合同承包方的名称,是否与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相一致,以防不法经营者钻空子。 对策: 明确主体。对营业执照和公司公章上的公司名字进行核查;对于装修合同中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填写的项目,千万不能遗漏,很多公…

    2025年3月31日
    300
  • 食品安全法全文(食品安全法全文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共10章1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修订情况: 1、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3、根据2018年…

    2025年3月3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